塑料颗粒机对木塑制品挤出生产要求条件

塑料颗粒机对木塑制品挤出生产要求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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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料颗粒机对木塑制品挤出生产要求条件

1)植物纤维投产前的处理。首先要把植物纤维在热风循环干燥专用设备中进行干燥处理。应视植物纤维种类的不同,可在80200摄氏度温度范围内干燥,要特别注意温度和时间的控制,以避免其分角或炭化。树脂和植物纤维的相容性很差,要注意偶联剂的选择、用量、处理工艺及润滑剂的选择。它们之间的用量配比是木塑制品成型质量的关键。

2)塑化的熔料是在成型模具内成型后定型,所以,要求模具中的定型段要长此,其中有一段是能通冷却循环水的定型段。熔体在模具内完成制品的初步冷却和成型,再进入冷却定型模。

3)挤出速度一般控制在0.21m/min范围内。

4)对挤出制品的牵引,由于熔体强度比纯塑料制品熔体强度差,所以不允许有过大的牵引力。

木塑制品目前在国内生产厂家还很少,主要的原因是如何能控制这种型材在长期使用中产生变形。把木塑制品的变形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,目前还无法解决。